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面对亲人的离世,不少人都难忍心中的悲痛,也常常被劳动法规定

  面对亲人的离世,不少人都难忍心中的悲痛,也常常被劳动法规定丧假几天的问题所困扰。丧假纠结几天?丧假时是否照常发放薪资?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一、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二、劳动法关于丧假的规定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
  也就是说劳动法规定的丧假范围是: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属于直系亲属,应属于姻亲。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亲可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和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三种。
  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亲,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姐妹等。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配偶,这是一种间接的姻亲关系;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你所说的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就是上面三种中“配偶的血亲”。
  劳动和社会法律法规中供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8号令,这里所指的是供养亲属而不是直系亲属)亲属是指职工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子、女、弟、妹、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
  以上就是对劳动法规定丧假几天的解读,从丧假具体时间、丧假薪资发放和路费情况以及劳动法规定的丧假范围分析了当前情况。但是以上规定并不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多都有更详细的规定,您可以在当地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判断。?
总结:面对亲人的离世,不少人都难忍心中的悲痛,也常常被劳动法规定丧假几天的问题所困扰。丧假纠结几天?丧假时是否照常发放薪资?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合同的四种效力状态是什么?
      合同的四种效力状态是什么?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百司的名义借款,且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度法院可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如果是股东个人回借款的话,即使在无法偿还的情......


·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复核几次?
      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复核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


·什么情况下免征房产赠与个人所得税
      什么情况下免征房产赠与个人所得税据国家财政部下发的《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规定,下列情形下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都有哪些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有哪些(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


·在现代社会
      在现代社会,喝酒应酬已经是生活常态了,所以酒驾问题也是屡禁不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对于酒驾需要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来保障司机和行人的生命安全。那么酒驾的判定标准是......


面对亲人的离世,不少人都难忍心中的悲痛,也常常被劳动法规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