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的内容有:甲乙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涉及到房屋拆迁的事实与经过;约定补偿金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和到账时间;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违约情况发生如何处理;产生争议如何解决;其他内容;落款;签字日期等内容。
  
  二、拆迁房屋分割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政府旧城改造,坐落于五家渠 房屋已于 通知征收。该房屋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套内面积: 。
  
  该房屋一直由甲、乙双方父母 持续居住,房屋此前系甲方 单位分配的房屋,现政府已经下达征收通知,并由甲方 代表全体家庭成员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现甲、乙双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就房屋的征收补偿后所得的财产分割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价补偿金及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壹拾万元整(¥:100000),待房屋征收补偿款发放后5日内支付剩余的陆万元整(¥:60000),产权调换所得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乙方名下后支付最后的贰万元(¥:20000)。
  
  (二)征收补偿款归属
  
  1、房屋拆迁后,所得的全部货币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及其他补偿和奖励)均归乙方所有,相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2、产权调换所得的房屋,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无权就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两项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三)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领取征收补偿款并协助其办理产权调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
  
  2、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向甲方的按时、足额支付对价补偿金,并承担征收补偿及房产登记的所有费用。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向甲方支付对价补偿款,甲方有权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协助领取补偿款及房屋产权登记的义务,乙方有权主张其继续履行,并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约定,并作为主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发成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剩余两份留存公证处。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上,房屋分割签订协议需要包含很多的内容,比如说双方所分割的财产份额,以及房屋的所属人是否同意的证明,以及房屋登记生效协议所属协议的具体位置,和房屋的总价值财产证明,还有很多的有效信息证件需要在分割协议中有所体现。
  
  
总结: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的内容有:甲乙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涉及到房屋拆迁的事实与经过;约定补偿金的金额以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怎么赔?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怎么赔?一、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怎么赔?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的赔偿是包括医疗保险待遇的赔偿和伤残待遇赔偿。具体项目如下。(一)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从工......


·禁止名义股东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禁止名义股东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禁止名义股东的法律规定是《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


·一、私下变更的子女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一、私下变更的子女抚养权协议有效吗?就算抚养权是经过法院判决所得,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也不要求向法院起诉,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子女抚养权。相反的,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在想要变更......


·二审法院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二审法院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


·老房子高空坠物保险怎么办理?
      老房子高空坠物保险怎么办理?和赔偿标准有哪些?老房子高空坠物保险怎么办理?和赔偿标准有哪些?高空坠物伤人的赔偿标准是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刑诉法对脱逃犯的规定是怎样的
      逃脱犯的犯罪主体是非常特殊的,一般逃脱犯只针对一些已经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这部分人员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在拘留期内,如果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逃脱的话,就成为了逃脱犯。刑法还有刑......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