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钱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钱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 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申领死亡待遇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二)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三)供养直系亲属提供以下材料:(1)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必须是死者生前登记建立的卡片;(2)身份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姓名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件;(3)死者关系证明。户籍与死者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户口簿的记录为依据。户籍与死者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结合单位、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为依据;(四)供养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情况(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开具无固定收入的证明、当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未在当地参保并未享受待遇的证明);(五)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属外省的,还需提供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关文件;(六)供养父母应提供配偶收入证明;(七)供养子女应提供兄弟姐妹收入证明。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对于退休老人按照规定应该领取相应的养老金,而老人在去世以后家属还能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领取相应的丧葬费,所以在劳动法中对于员工权益的保障都得到了最大化,尽可能的维护到员工的合法权益。
  
  
  
总结: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钱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当中有许多人因为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对簿公堂的,很多人对于财产继承上的法律知识了解的不多,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是怎么界定的,有关夫妻共有财产继承的相关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房价的市......


·怎样辨明实用新型专利被侵权
      在我国是十分注重对于专利的保护的,尤其是实用新型,对于它的保护我国订立了非常多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条款,不过在现实生活当中被认定为使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话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不是所有的看起来......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一、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


·亲属去探监开探监证明怎么写?
      亲属去探监开探监证明怎么写?亲属去探监开探监证明应当写明:犯罪人员的基本信息、探监人的基本信息、两者的关系、探监的时间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触碰了刑法,就要受到刑法的惩罚。我国刑法......


·在我国劳动关系期满视为延续吗?
      为了充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订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其中就包括和劳动者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可是,许多人不太了解劳动关系期满的含义和具体应对措施。那么,在我国劳动关系期满视为延......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钱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