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
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签赠与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
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效。
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1、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2、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得撤销。
1、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2、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3、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三、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赠与合同只要合乎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2、权利转移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由此看来,您通过我们搜集的资料,可以知道并不存在赠与合同有效期这一说法。但是在实践当中,很多赠与合同是会有附加条件需要受赠人履行的,只有在合同条件一一满足的时候,合同才会生效,不然合同即便签署也无法律效力。
总结: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签赠与合同应该注意什么?一、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漏罪和新罪区别有哪些?
漏罪和新罪区别有哪些?一、漏罪和新罪区别有哪些?漏罪是在法院审理之前就已经犯罪,但是法院审理的时候没有被侦破,没有被发现,在服刑阶段发现之前还有触犯的罪名没有经过法院审理。而对......
·自己摔跤上班路上算不算工伤?
自己摔跤上班路上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不算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被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
·被监护人致损的赔偿是怎样的
被监护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由于他们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此时才需要为其设立监护人。而要是被监护人的行为导致他人受损的话,此时的赔偿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在下文中......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关镇、柳坡镇、茶店镇、杨溪铺镇、谭家湾镇。补偿标准:耕地:38430元/亩;菜地:49959元/亩;果园:4227......
·办理了取保后还会批捕吗?
一、办理了取保后还会批捕吗?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