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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缴纳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费缴纳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费是指:诉讼的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预先缴纳一定的费用。
  
  诉讼当事人要交纳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其他的一些费用,这些费用都叫诉讼费。如果当事人没有缴纳诉讼费的,案件就会被撤诉不受理。诉讼费用交纳之后,法院就会正式受理诉讼的案件了。那么,诉讼费该如何缴纳,如果管理呢。
  
  诉讼费主要包括了其两个方面:
  
  一、案件的受理费用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后,要向当事人收取合法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收取包括: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比如因为不是因为财产关系而是因为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要向诉讼方依法收取诉讼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比如因为财产引起的经济纠纷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的诉讼费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处理由于处理其他事项所支出的费用,人民法院可按实际支出进行收取。收取数额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三、关于诉讼费用的几点管理说明:
  
  法院收取了诉讼当时人交纳的诉讼费用后,要及时的进行公示。并且在收取了诉讼费用后,人民法院还应面对面当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再手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缴纳诉讼费。
  
  当诉讼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在判决文书、裁定书或者是调解书中还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分别应该承担的数额。
  
  如果诉讼费用中出现要想诉讼当时人退还诉讼费,则人民法院要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退诉讼费的流程。
  
  我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职责分工时也要按照收费管理原则,对诉讼费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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