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这是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条件。
  
  
  2、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加重结果是指法律规定超出基本犯罪的罪质范围的结果。
  
  
  3、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之所以要对超出基本犯罪的加重结果负刑事责任,就是因为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这种因果关系,则不存在结果加重犯之问题。
  
  
  4、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主观上有罪过。
  
  
  二、结果加重犯行为特征
  
  
  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结果加重。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犯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加重结果不是由于基本行为造成的,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
  
  
  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首先,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但也有少数情况是对基本犯罪持过失(参见刑法第132条)。其次,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如果对加重结果没有过失,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其中,部分结果加重犯对结果只能是过失,如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对死亡只能是过失,如果对死亡结果持故意,则成立故意杀人罪。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既有可能是过失也有可能是故意。这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法定刑以及犯罪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正确理论。
  
  
  3、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所谓加重了法定刑,是相对于基本犯罪而言,即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高于基本犯罪的法定刑。如果刑法没有加重法定刑,结果再严重也不是结果加重犯。例如:强奸妇女致其重伤的,由于刑法加重了法定刑,属于结果加重犯;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致其重伤的,因为刑法没有加重法定刑,故不是结果加重犯。
  
  
    由于刑法对结果加重犯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故对结果加重犯只能认定为一罪,并且根据加重的法定刑量刑,既不能以数罪论处,也不能按基本犯罪的法定刑量刑。
  
  
  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要满足其中的一个条件就可以加重处罚。加重处罚是对于短时间内多次犯罪或者是同时犯多个错误的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惩罚,通常会按照最严重的程度进行惩罚,或者在原来刑罚的基础上加重处理,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总结:一、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这是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条件。2、基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在暴力拆迁过程中遭遇的财产损失,当事人能够主张赔偿吗?
      一、在暴力拆迁过程中遭遇的财产损失,当事人能够主张赔偿吗?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


·私下子女单方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
      一,私下子女单方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无效。父母的财产,他们还健在的情况下,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这与子女无关,也就谈不上什么放弃了。而父母去世后,他们名下的财产即时成为他们的遗产,在没......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


·工伤等级鉴定书和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受伤的情形在我国经常发生,我国针对劳动者的权益,专门规定了劳动前置程序,也就是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必须要先进过仲裁的裁决之后才能进入诉讼,那么,劳动者一旦身体遭受了损伤,工伤等......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不当得利是否有依据?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不当得利是否有依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不当得利是没有依据的,如果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那么当事人享有所有权中恢复原状的请求权,此请求权基础在于物权所有权,效......


·工伤鉴定结果需要多久才能拿到?
      关于工伤保险,是广大上班族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当你在上班时间发生意外,如果要报工伤的话那就要需要去公共卫生医院进行工伤的鉴定,那么工伤鉴定结果需要多久,我们多久以后才能拿到工伤鉴定......


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