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民法典对财产分割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补偿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按法律规定,离婚分财产本应共同商量,公平公正的分配,但对于故意将夫妻两共同的财产藏以来,或者转移等行为,违背民法典规定,因此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存在这些行为的一方将会不分或者只分少部分财产。如果还存在家暴、与他人同居的情况,那么另一方还可以让其给与赔偿。
总结: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怎样举报非法集资罪
怎样举报非法集资罪其实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是有义务帮助检察机关检举和抓捕社会生活当中的一切犯罪嫌疑人的。因此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遇到非法集资的这种情况的话,应该及时的向国家......
·建筑劳务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建筑劳务合同书应该怎么写?尤其是现今的社会,对于我们国家的建筑行业来说是越来越迅速发展的,那么可能就会有一些劳务合同的规范,那么建筑劳务合同书应该怎么写?根据相关的规定,建筑方面......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软件著作权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接收登记的文档包含两种:操作说明书或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书适合没有界面的嵌入式软件,插件软件,后台运行软件以及游戏软件。一般包含......
·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
·商标侵权是去本地公安局报案还是到侵权方报案?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向工商局投诉商标注册侵权行为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
·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
众所周知,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园丁”人群,每天都会面临高强度的行业压力。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身体不适的情况,那么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候,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
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