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答复内容有哪些

  首先,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根据全案出现的问题,就具体问题作出的处理,以书面方式表达,是一种书面处理。申请人对案件存在有异议,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根据提出的异议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行政复议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包括行政机关是否是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以及适用程序合法的基础上作出的处罚决定书。然后根据审查得到的结果,需要针对申请人提出的各项异议,进行一份详细的阐述,同时也要给相应的行政机关一个处理意见。在书写行政复议答复书时,开头要写清楚答复人、法定代表人(若有委托代理人还需在法定代表人下行写清法定代理人)、职务及地址,然后写清楚申请人对案件的异议是什么,以及对申请人提出的异议进行一个答复,即正文。行政复议答复书的重点要放在正文部分,要将申请人的异议进行答复,主要是围绕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以及适用程序合法这几个方面来答复,要对提出的复议理由进行答辩意见。最后在结尾部分,需要写出总结以及理由。如果行政机关的处罚是没有问题的,就要在答复中说明相关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事实认定清楚、有确凿的证据、适用法律准确、适用程序合法,予以维持;如果行政机关的处罚是有问题的,就要把问题都指出来,要求相关行政机关重新审理。最后关于复议答复书的尾部,要写上致送的复议机关的名称,需要有被申请人的签名或者是盖章,写上答复的具体日期。
  
  
  
总结:首先,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根据全案出现的问题,就具体问题作出的处理,以书面方式表达,是一种书面处理。申请人对案件存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哪些行政诉讼证据无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哪些行政诉讼证据无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法律的判定讲究证据,只有有效的证据才能够打好行政诉讼案,但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是有效的。那么,哪些行政诉讼证据无效?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证......


·哪些要素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
      哪些要素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一、哪些要素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伪造企业债券会构成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随着我国经济与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是越来越严重,国家对于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方面有明确的规定,近几年正在大力的整顿之中,同时国家和政府也在大力......


·失火罪都是过失吗?失火罪与放火罪有何区别?
      洪水、地震、火灾,是人们比较害怕的灾难。火灾的引发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有可能是属于故意时间也可能是属于过失引发的,对于过失引起的火灾造成了严重后果,国家规定为失火罪。那么失火罪都......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一般地,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司单方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因为公司的过错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便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为避免被公司损害补偿金利益,员工要先确定解除劳动......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一、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对于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满60日行......


行政复议答复内容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