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诉案件缓刑机会大吗

  缓刑是指对于已经触犯法律的犯罪分子,经过法定程序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且应当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在法院宣告犯罪分子犯罪后,暂时不执行其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验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考验期间内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其判处的刑罚的制度。对于公诉案件是否可以判处缓刑,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宣告缓刑的法律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被判处拘役刑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实际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如果对其适用缓刑对社会不会产生危害性的,那么就可以对其宣告缓刑。当然,在这里要注意,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是被判处有附加刑的,如罚金刑,那么附加刑仍然需要执行。由此可见,适用缓刑的几个要素包括:(1)刑期在三年以下或拘役,即代表着犯罪情节轻微;(2)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3)具有悔罪表现。1、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所限定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决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少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定为,原判处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计算,从判决宣告之日起。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2、《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具体包括,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还应当按时按期向监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并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不得会见禁止会见的人员。缓刑的犯罪分子若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时,应当报经监察部门批准。3、针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其犯罪的性质和情况,在缓刑考验期内,对于某些特定的活动,禁止犯罪分子从事,也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等,禁止解除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期限内将由公安机关负责监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应当积极予以配合。若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并积极遵守法律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决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若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犯新罪。缓刑撤销,原判决的刑罚与新罪所犯的刑罚,数罪并罚。
  
  
  
总结:缓刑是指对于已经触犯法律的犯罪分子,经过法定程序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且应当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在法院宣告犯罪分子犯罪后,暂时不执行其所判处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要求是什么?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要求是什么?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要求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条依法具有......


·取保候审期间能购买高铁票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买到高铁票,但是取保候审期间外出需要经执行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


·告老公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告老公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


·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
      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监护人同意书监护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出行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监护人(父亲姓名)/......


·一、交通事故1级伤残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
      一、交通事故1级伤残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


·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
      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购销合同是企业进行贸易往来的重要凭证,需要企业妥善保管。在企业会计核算中,还会涉及到另外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原始凭证。那么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购销合同包括哪......


公诉案件缓刑机会大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