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

  
  一、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
  
  
  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不赔偿,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2、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均不应赔偿。
  
  
  二、其他法律规定
  
  
  3、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无法协商而起诉的案件,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4、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但这一段时间所花费的药费,应由当事人申请法医鉴定,以作为判案依据。法庭研究的就是这一次审判赔偿的数额.
  
  
  5、医疗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他没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
  
  
  现代交通比较方便,所以很多人都会购买私家车来代替步行,但也正是因为这样,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是越来越高了,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求进行赔偿的医疗费用必须是,由于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一些伤害,需要治疗的,与此无关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总结:一、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不赔偿,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劳动合同终止保存几年?
      一、劳动合同终止保存几年?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出具证明,而证明需要保存两年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


·跨国并购定义是什么
      跨国并购定义是什么一、跨国并购定义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又称被并购企业)的所有资......


·一、 交通事故人伤住院其间费用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住院其间费用怎么办?交通事故人伤住院其间费用是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伤员支付,也可以自行垫付,具体情况协商处理。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


·一、法律规定离婚多久分财产?
      一、法律规定离婚多久分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


·民法总则时效和侵权法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时效和侵权法时效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我国,法律上规定了诉讼时效这一制度,但是好多人对于诉讼时效有不解和困惑。其......


·律师代写遗嘱被判无效怎么办?
      律师代写遗嘱被判无效怎么办?代写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


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