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当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之后,一旦判决生效,那么就会涉及到具体的执行问题了。此时规定了相应的执行机关,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机关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
   2、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
   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二、刑事案件一审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刑事判决如何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据此,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包括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2004年7月26日发布、2004年7月29日起施行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7号)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195条和第208条规定的精神,终审的判决和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以及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和裁定。
  关于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我国相关法律中主要规定了三个,即人民法院、鉴于以及公安机关。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刑事处罚,法律中规定的执行机关是不同。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海口律师。
  
  
  
总结:当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之后,一旦判决生效,那么就会涉及到具体的执行问题了。此时规定了相应的执行机关,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都有哪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
      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一、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构成要件1、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条文......


·一、婚前财产夫妻同意给孩子是否可以?
      一、婚前财产夫妻同意给孩子是否可以?可以,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对于夫......


·企业办理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
      许多职工就业后单位帮其办理五险一金,个人只提交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然后就等着社保卡和公积金联名卡到手了,殊不知企业在背后需要走的程序还有很多,准备的材料也多达十几种。办理社......


·告诉才处理只能自诉对不?
      告诉才处理只能自诉对不?司法实践中,把“告诉才处理”案件错误的理解为自诉案件的做法,难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悖法律精神。审判实践中的“告诉才处理”案件“实然”状况要求对此类案件应......


·隐瞒、谎报军情罪如何处罚?
      当战争发生的时候,作为军人,要尽到保家卫国的义务,发挥英勇作战的优良作风。而对于一场战役而言,军情关系重大,军人务必准确传递。如果在战时隐瞒、谎报军情,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会被追......


·实体店商家排队返现犯法吗
      看具体情况定。不是所有的全额返现行为都是违法的,不过如果是运用消费返现的名义做传销的勾当或者假消费就属于违法行为。全额返现的形式如下:1.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团队计酬的“消费返利”......


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