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什么内容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什么内容《刑事诉讼法》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这五个事情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主要审查的内容。这下知道检察院审查起诉都在审查什么了吧。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168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二、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何处理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主要应当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是否有不应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有期限限制的,即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卷材料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中侦查过了就应该是起诉阶段了,这个时候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了之后,就会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由检察院作出审查,符合条件规定的,那么就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审查哪些方面,上文根据规定为大家总结了五点,各位可以具体了解了解。
  
  
  
总结: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什么内容《刑事诉讼法》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工伤子女享受哪些待遇?
      一、工伤子女享受哪些待遇?工伤子女享受的待遇主要是可以获得抚养费的赔偿,要想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对工伤进行认定和鉴定。只有确定了是否属于工伤范围以及属于哪一级工伤,才能最终确定相应......


·哪些情况下不能算作交通事故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那么就都属于交通事故。但其实这样的理解存在一点的偏差,现实中虽然有些也是发生在道路上的,但却不能算作交通事故。那究竟哪些情况下不能算作......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怎么处罚?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怎么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说,出现了损害结果,也能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


·民间借贷还不起会有什么后果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话,是需要在约定的日期内偿还的。如果不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而此时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那通常......


·主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在共同犯罪当中,往往会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然后根据每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依法追究每个人的刑事责任。那么主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实习期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算工资应当及时结清
      实习期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算工资应当及时结清,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工作到哪天,工资应该支付到哪天。比如9月1日到20日,你实际上班15天的话,9月份工资计算公式为......


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什么内容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