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可不可以成为强奸犯
女性可不可以成为强奸犯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见女性不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实行犯。女性不能单独成为强制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强制猥亵罪的主体。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男人也成为了强制猥亵罪的受害客体,所以女人强奸男人会按强制猥亵罪处罚。另外,女性可以作为帮手,例如在强奸罪中起到教唆、帮助作用的,可以成为共犯,从而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女子成为强奸罪主体的可能性,这只是针对单独犯罪而言的,在共同犯罪中,因为“部分行为共同负责”的特殊要求,妇女是可能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的。举例子表述,原配教唆第三人强奸小三,原配构成强奸罪的教唆犯;妻子帮助丈夫强奸自己的同事,妻子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再者说,从另一个角度看,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实行犯。强奸罪与抢劫罪一样,是复合行为犯,实行行为包括两个组成部分,分别是强制行为,如拘禁、捆绑等;和奸淫行为。即使没有实施奸淫行为,但只要有强制行为,也同样属于实行行为,妇女是不能实施奸淫行为,但完全可以实施强制行为。如在雇佣第三人去强奸小三的过程中,原配为了排除小三的抵抗,按住她的身体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实行行为。在上述情形中,原配应该构成强奸罪的实行犯。当然,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他们认为,强奸罪的实行行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实行行为包括强制行为和奸淫行为,而狭义的实行行为仅限于奸淫行为。对于强奸罪而言,只有奸淫行为才是核心行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行行为,所以妇女仅强制而没有奸淫的行为不属于真正意义的实行行为,妇女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实行犯。二、强奸罪是否能判缓刑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强奸未遂应该按三到十年从轻或减轻处罚。缓刑的适用条件是:被判处拘役 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 悔罪表现,如果暂停刑罚的执行,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的制度!对于是否能判缓刑要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分析,比如被告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及原因、所采用的手段、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等等因素,如果能判到3年以下,是有判缓刑可能的。综合上述内容来看,其实女性也是有可能以强奸罪来定罪处罚的,但此时女性却绝对不能作为强奸罪的实行犯,而要是属于共犯的话,那就是有可能了。实践中,可能出现女性教唆男性去强奸他人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女性帮助男性强奸他人,这些情况下女性就可以作为强奸犯罪的共犯来对待。
总结:女性可不可以成为强奸犯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
·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虽然说每一个具体的罪名都是有犯罪对象的,但基于实际侵犯的法益不同,自然对应的犯罪对象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单位行贿罪来讲,法律规定此时只能是一般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那单位行贿罪的犯......
·刑诉法解释第241条的内容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之后,最高法又颁布了司法解释,对刑诉法中的章节一一作出解释。刑事案件的处理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共同完成,其中法院负责审判。对于一审判决,刑诉法解释也有明文规定。那么......
·被火车撞后赔偿问题分析,被火车撞后赔偿标准
被火车撞后赔偿问题分析,被火车撞后赔偿标准我国铁路运输是非常发达的,很多地方都有铁路轨道,而且铁路占地面积大,一些人为了去铁路对面就横穿铁路,这是很危险的事情,可能会出现与火车相撞。......
·未成年可以当监护人的可能性有多大不可以
未成年可以当监护人的可能性有多大不可以。我国虽然未明确规定监护人的条件,只规定父母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学理与实践上监护人都应当是成年人。未成年人生子已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女性可不可以成为强奸犯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