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格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格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在孩子的成长上会有不小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上自己的需要注意具体的条件,尽量减少未成年的伤害,但是实际的生活中,此类问题的处理依旧会存在不小的麻烦,国家的有关部门需要多加关注。
  
  
  
  
总结:合格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般滥伐林木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滥伐林木罪是怎么判刑的?一、一般滥伐林木罪是怎么判刑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很多在北京打工的外地人,后期由于工作的原因必须要留在北京长期居住,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买房的问题,但是要想在北京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北京对于买卖房屋控制的非常严格,购房者必......


·一、行政处罚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信用卡诈骗手段包括什么?
      在现实生湖中,很多人选择信用卡进行支付账单。信用卡逐渐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信用卡方便了人们生活之外,也为违法犯罪带来了平台。信用卡诈骗时常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那么,信用卡......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


·划痕险快到期理赔技巧是怎样的?
      划痕险由于只是一种附加类型的险种,故而价格比较低,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在购买车辆之初,为了减少自己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一般都会购买保险,故而也会顺带购买划痕险,划......


合格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