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过户要多少费用?
一、夫妻共同财产过户要多少费用?
按房产买卖手续办理,以房屋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每一种税费的缴纳数目是:房屋市场价值1%至3%的契税(具体数目依房屋面积而定)。
房屋建筑面积乘以6元单价;房屋评估价值0.5%的评估费;80元的登记费;房屋市场价值0.05%的印花税。
房屋产权没有达到五年就要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按照赠与手续办理,到房产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和夫妻关系证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赠与的房屋也视为房产交易的一种,所以也有税费,缴纳契税的额度与正常房产买卖是一样的比例,再加上公证费用,就是本次过户的费用。
二、定义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婚姻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在处置和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遵循配偶的一年,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后,双方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平均分割的。
总结:一、夫妻共同财产过户要多少费用?按房产买卖手续办理,以房屋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每一种税费的缴纳数目是:房屋市场价值1%至3%的契税(具体数目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规定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可是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将进行分析......
·社区矫正适用条件有哪些
关于社区矫正适用条件,我国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我们可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暂时看作是对社区矫正的适用条件规定。那么您知道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
·商标侵权诉讼恶意抢注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商标侵权诉讼恶意抢注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恶意抢注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或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不用给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不用给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
·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能委托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能委托吗?您都知道我国行政处罚肯定是由行政的相关工作人员所做出的。但是实际上我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行政机关也可以委托作出行政处罚。因此很多人想知道根据......
·店面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多长?
店面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多长?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会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
一、夫妻共同财产过户要多少费用?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