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1) 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县级法院受理。
  
  
  (2) 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3) 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等。
  
  
  (4) 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具体规定是: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又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管辖实际上是着眼于法院与当事人或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的:从法院方面说,审理案件是它的职权,它应当有权审理发生在它辖区内的案件,在当事人的所在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位于某一法院辖区内时,该法院应当有权审理。
  
  
  从当事人方面说,则由于住所、诉讼标的物等处于某一法院辖区内而与该法院产生一种隶属关系,一旦发生诉讼,就应当服从该法院的管辖。
  
  
  专门法院的管辖
  
  
  我国除设立地方法院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这些专门法院也受理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它们的管辖范围是:
  
  
  军事法院
  
  
  当事人双方均是军队内部单位的经济纠纷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但仅有一方当事人是军队内部单位的民事案件,应由有管辖权的地方法院受理。
  
  
  海事法院
  
  
  我国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包括海上运输合同、海船租用合同、海上保赔合同、海船船员劳务合同等)一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
  
  
  铁路运输法院
  
  
  我国铁路法院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
  
  
  (1)铁路运输合同纠纷;
  
  
  (2)代办托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
  
  
  (3)铁路系统内部的经济纠纷案件;
  
  
  (4)对铁路造成损害的侵权纠纷案件。
  
  
  裁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中的裁定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被告)对管辖提出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诉讼一般都是分了区域的,就是为了让公民之间的纠纷可以得到更好的解决,所以, 在发生不能解决的事情之后一定要多咨询一下当地的法院是否可以管辖,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每个案件都有规定的法律程序。
  
  
  
  
总结: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江西省刑事量刑指导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审理阶段,法院会综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做出量刑。在很多上诉案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被告对量刑不满引起的,因此,量刑是非常严谨的法律活动。那......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融资居间服务合同?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融资居间服务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根据中华人......


·附条件的合同的法律定义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条件,把条件的成就(发生或出现)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


·公司能否任意安排员工加班
      加班也就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今社会,一些企业由于业务的需要会安排员工加班,虽然由很多公司都会安排员工加班,并且这一般也认为是不违法的,但公司能否任意......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有效吗夫妻约定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


·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的法律效力指要约生效后发生的法律后果。要约的法律效力分为要约人的效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效力两个方面。第一,对受要约人的效力。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资格。......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