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有如下特征:(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3)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4)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5)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二、特征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有如下特征: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5)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三、主要类型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地役权的概念,但是《民法典》规定的相邻权中,实际存在着地役权,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3)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6)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7)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8)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因此,《土地他项权证》是一种法定凭证,能够由相关的土地产权登记的机关部门发给抵押权人和典权人的一种凭证,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和承认。他人可以依法行使相应的权利有着相应的义务。但是也分忧八种不同情况的使用,具体使用情况根据相应的法律进行。
  
  
总结: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一、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税率是多少?
      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税率是多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税率,是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


·保险公司残疾赔偿金参照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保险公司残疾赔偿金参照标准是怎么计算的?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


·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不管是谁在离婚之后正常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的,但是由于不同的年龄段的孩子所需要的开销不一样,所以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是有区别的,当然不少人认为抚养费用的支出和夫妻的收入......


·诉讼时效中断法定情形有哪些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七、申请强制执行。八、申......


·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交付时的流程不同。1、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


·司机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后如何追偿?
      我们都知道驾驶员是必须在有证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驾驶车辆,因为无证驾驶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那么司机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后如何追偿?如果是赔偿不足的话,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如果不行,......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