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在具体的生活中会有操作的实际意义,有关的当事人在进行诉讼的时候肯定需要关注具体的时间问题,一旦逾期,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着不良的影响,所以自己要学会合理的进行处置,这样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
  
  
  
总结:民事诉讼时效中断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追诉时效是多长?
      追诉期也就是我们说的追诉时效,这是每一个刑事犯罪都会有的内容。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而言,可能追诉期不同。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具体是多久,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信......


·什么是行业垄断?
      什么是行业垄断?一、什么是行业垄断行业垄断是指政府或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保护某特定行业的企业及其经济利益而实施的排斥、限制或妨碍其他行业参与竞争的行为。行业垄断是客观存在的。然而......


·防御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现在一些大型企业都实现多元化发展,提供不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因此,商标注册不及时的话,容易和其它企业发生商标纠纷。于是,防御性商标注册成为了很多企业选择的方法。商标注册需要一定费用......


·安徽经济仲裁怎么办
      安徽经济仲裁怎么办理的(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


·汇票背书的方式有哪些
      汇票背书的方式有哪些,要记载哪些事项汇票在流通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多次的背书,但是背书需要写清楚被背书人,当然要是一开始就限制不能进行汇票背书的话,那么后面进行的背书都是无效的。而进行......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四要件是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