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1)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
(2)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
3、人民法院对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继续审理。
二、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2、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3、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5、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6、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后,最高法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其中在时间认定方面,明确规定了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生效时间。申请人因为被非法羁押导致失去人身自由的,申请国家赔偿应该通过书面形式,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申请书及证据材料。
总结:一、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新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一、新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
·上市公司融资租赁模式是什么,特征有哪些?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没有一定的资金,公司就无法顺利上市,所以融资租赁是必不可少的。融资租赁是一种融资方式,以出租资产来获得融资,这个资产指的就是企业自己。有了一定的资金流入企业,企业......
·一、老公和小三生了两个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老公和小三生了两个孩子是重婚罪吗?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
·离婚后一方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一方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
·过年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基本工资吗?
过年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基本工资吗?一、过年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基本工资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
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