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夫妻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它由两个要素构成:
一是在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的废止,夫妻双方完全分开生活;
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主观上有分居生活的意愿,即在主观上拒绝夫妻共同生活。
因而,仅有夫妻分居生活的客观事实,尚不足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我国现行法上未规定分居制度,因而只存在事实上的分居。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制,有不同的认识。目前学界通说及有关司法解释主张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修正后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仍得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
相关法律可参考: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在一段婚姻中,夫妻两人一分局的形式生活,如果夫妻把婚后所得到的财产以分隔两地的形式进行管理,那么该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如果双方所分的财产差别较大,那么分得财产较多的一方要对较少一方进行抵偿。
总结:夫妻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它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在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的废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民事刑事诉讼法法有何不同
一、民事刑事诉讼法法有何不同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广州市人力资源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广州市人力资源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一、广州市人力资源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权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权规定是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发生的地方法院来进行管辖,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
·盗窃罪判刑了还要还赃款吗
要还。如果赃款无法追回,但是犯罪嫌疑人本身有财产的,应该还给受害者,受害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影响和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影响和规定有哪些?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
·2023新婚姻法与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与债务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只过重的关注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相反,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
夫妻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