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去哪里?

  通常在生活中遇到交通故的时候,后续处理会有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在办理赔偿事务的过程中,优先会考虑先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才会经过起诉阶段,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去哪里比较好,就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去哪里协议
  
  1、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事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2、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也可以要求交通警察调解
  
  二、交通事故由交通警察调解的相关问题
  
  1、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2、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去哪里协议,应该注意问题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内容来看第一可以由人民委员调解会进行调解协商,第二个就是可以请相关交通警察人员进行调解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交通警察出会具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两都都上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会产生合法效力。
总结:通常在生活中遇到交通故的时候,后续处理会有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在办理赔偿事务的过程中,优先会考虑先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才会经过起诉阶段,那么交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罪犯立功审批程序是什么?
      罪犯是否立功或者有重大立功的判定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如果被认定是有立功,则会得到减刑等奖励。立功对于罪犯本身有好处,对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和谐也有极大的帮助。但是社会上也有很多人利用罪犯......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中止探视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不丧失,即仍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取得孩子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用,同时也有权利行使对于孩子的探视权。但......


·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民事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为了降低该紧急情况所带来的损害而采取了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的行为,这些行为......


·什么是可撤销的婚姻
      什么是可撤销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


·领导扣我钱怎么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去哪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