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起诉前担保人离婚转移财产有效吗?

  一,起诉前担保人离婚转移财产有效吗?起诉前担保人离婚转移财产无效。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撤销权制度1、撤销权的概念及其特点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种行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例如,某甲欠某乙债无力偿还,但甲还有其他财产如汽车等,本来可以用这些财产抵债,但甲将这些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卖给丙或者无偿送给丙,丙也知道这情况,那么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的行为。撤销权作为债权法的权利,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一方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因债务人的行为而获得利益的第三人返还财产,从而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原状。另一方面,撤销权的主要目的乃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为内容,当然撤销权的主要目的乃是撤销民事行为,而返还财产只是因行为的撤销所产生的后果。2、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称诈害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是处分财产的行为,而这种处分主要是法律上的处分处分。主要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已经成立或生效,其财产将要或已经发生了移转,由于这种移转,使债务人已不具有足够的资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明显有害于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即明知行为有害于债权而仍为之。一方面,债务人必须具有恶意。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资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另一方面要求第三人也具有恶意。第三人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时,已经知道该行为对债权具有损害。现在很多的做生意的人都是采用抵押或者是贷款的方式来进行资金的筹集等,在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债权的问题。在业务的开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债务人因为自身的各种原因无法偿还相应的款项,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一些人会使用非法行为躲避还款,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总结:一,起诉前担保人离婚转移财产有效吗?起诉前担保人离婚转移财产无效。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法律上醉驾撞伤人逃逸怎么判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
      法律上醉驾撞伤人逃逸怎么判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


·一、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如何辞职?
      一、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如何辞职?对于合同到期不续签想离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即可,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


·农村抚养费一年多少钱
      农村抚养费一年多少钱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离婚案件也是逐年增多之势。农村大部分人文化程度低,多数主动提出离婚的是外出打工的人,更令人难过的是相当一部分离婚夫妻......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包括哪些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包括哪些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


·因为醉驾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并会留下案底。因
      因为醉驾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并会留下案底。因此对于一些重点或敏感职位,国家还是有招聘范围规定的。对于保安,因为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制内,招聘单位也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一......


·专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


一,起诉前担保人离婚转移财产有效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