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自离没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

  一、自离没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情况
  
  既然是自离了,那么劳动合同已经解除;自离,是自动离职的意思,也就是说劳动者没有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而擅自离职的一种行为,如果需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可以到用人单位索要,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一)劳动者交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其他后果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离职证明;
  
  4、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可能新单位带来风险。
  
  二 、劳动合同无效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
  
  1、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由此可见,不管是由于企业的原因还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当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企业都得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同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
  
  2、赔偿劳动者损失
  
  《劳动者合同》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由于企业方面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综上所述,既然已经自离了,那么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劳动合同也就自动解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又到新单位参加工作是违法的,公司可以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所以离职一定要办好手续再去找新工作。
  
  
总结:一、自离没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情况既然是自离了,那么劳动合同已经解除;自离,是自动离职的意思,也就是说劳动者没有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而擅自离职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商标许可备案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国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机制已经越来越完善,有亲自办理过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这件事情的小伙伴们都知道,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是比较耗费时间的,而且提前对于其中一些重要的事情就应该了解一下,这样......


·南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计划生育与社会抚养费息息相关。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因此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除了关心计划生育政策以外,您也关心社会抚养费的......


·出租人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出租人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


·二手房买卖预定协议是怎样的
      二手房买卖预定协议是怎样的二手房买卖协议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相关部门作出员工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在实践中,有些工伤员工在获得工伤认定结论之后表示不服因而会向法......


·公司股权转让税收吗
      公司股权转让税收吗转让方是公司,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


一、自离没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