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辅乳期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辅乳期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辅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但是符合下列条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同样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2、非过错性辞退
  
  
  我国国家对于女性的公平、平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各大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劳动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合理处理劳动合同问题。同时,劳动合同的签署是为了更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不是依次进行管束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作用进行充分发挥。
  
  
  
  
总结:一、辅乳期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辅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两高对故意伤害的解释量刑意见是什么?
      两高对故意伤害的解释量刑意见是什么?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


·刑法中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汽车吗?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汽车吗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所有租赁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在合同法租赁合同里规定的,租赁合同讲的是“租赁物”,而不是......


·农村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如果夫妻离婚,并且家里也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此时是绝对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即使子女由一方实际抚养,但另一方也要支付抚养费。不过,通常农村抚养费一般是......


·亲戚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
      亲戚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一、亲戚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


一、辅乳期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