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罪与非罪,很明显前者是构成了犯罪的,但后者却不认为是犯罪。对于不同的犯罪而言,罪与非罪的界定不同。那么您知道绑架罪与非罪该怎么进行界定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绑架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只要以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实施了绑架和勒索行为,就构成绑架罪,而没有危害后果和情节的限制。
因此,行为人的动机、实施绑架的手段、勒索的内容、勒索的程度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是决定社会危害性大小的重要因素。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就不按犯罪处理。如被害人拖欠工资、债务而索要少量超出工资、债务范围的钱财的,或因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扣押被害人,提出让媳妇回家的等都不宜按绑架罪论处。
二、为索债实施绑架怎么定罪
1、索要合法债务。这种情况是以存在合法债务为前提的,行为人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为索取债物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
2、为索取超过合法债务数额的债务。如果行为人为索取超过合法债务数额的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应具体分析行为人索取的数额与合法债务的数额之间的差价,分别不同情况以绑架罪或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若索取超过合法债务数额较大,其索要的超过合法债务实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其以绑架方式实行,即构成绑架罪。其中索取合法债务,因实施的是同一行为不应重复评价,即不再定非法拘禁罪。
但若超过合法债权索取的数额不大,其绑架罪不能成立,仍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行为人超过合法债务索取的数额不大,本身就足以证明其主观目的主要是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如何判断和确定超过合法债权数额的大与不大,可参照两高有关财产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对于数额的规定。以索取超过合法债务2000元作为数额较大为宜。
3、索要非法债务。如果行为人为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只要这种非法债务是客观存在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中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刑。
4、索取根本不存在的债务。如果行为人以索取债务为名,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而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债务,对行为人的行为则应以绑架罪定性。索要根本不存在的债务而绑架、非法拘禁他人,可以认定其主观上有勒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其行为构成绑架罪。
5、索取难以查清的债务。在许多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由于债权人碍于情面或证据意识的缺乏,常常出现以口头协议签订合同或者借款的现象,而事后若债务人拒不认债,债权人往往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认为确实有债务存在而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因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索取他人财物的目的,所以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但用刑法犯罪构成理论来分析,无论该债权债务是否确实存在,在索要合法债务的主观认识之下实施绑架行为,故不存在勒索型犯罪构成所需的勒索他人财物的目的,不能构成绑架罪。
实践中,我们需要区分清楚绑架罪与一般的绑架行为,也就是绑架罪与非罪,这是两种不同的情况。前者构成了犯罪,因此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后者就不属于犯罪,但是违法行为,虽然也会受到处罚,但这仅仅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总结:罪与非罪,很明显前者是构成了犯罪的,但后者却不认为是犯罪。对于不同的犯罪而言,罪与非罪的界定不同。那么您知道绑架罪与非罪该怎么进行界定吗?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对于合租违约金怎么赔偿?
对于合租违约金怎么赔偿?共同共同承租,当然负有共同的责任。是谁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产生损失的,可以在内部之间分担。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
·代书遗嘱没写代书人的名字有效吗?
代书遗嘱没写代书人的名字有效吗?代书人没有签名的代书遗嘱在形式上是不完整的,一旦引起争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无效的。当然,如果无法定继承人对此遗嘱提出争议,也可以以此遗嘱进行遗......
·追加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
当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离婚后,关于孩子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比如,未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给孩子每月的抚养费,或多或少都由夫妻双方视情况共同商定,当然,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公司股东会决议手写的行吗
公司股东会决议手写的行吗?股东会决议手写的也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并未规定股东会议决议书不能手写。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并没有规定必须1/2通过有效。事实上,股东是可以自由约定的。股......
·辞退福利即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怎么算?
在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面,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各种限制。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辞退也是单位单方解除劳动......
·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如何追讨?
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如何追讨?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的追讨方式的话,是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在哪一个地方,具体的借了多少债务,只要能提供确切的证据,存在着这样的一种借款的事实的话,依然是可......
绑架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