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并且也不需要对单位进行任何的赔偿,如果单位拒不发放离职工资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向单位索要相应的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与其签订合同劳动者有权提起诉讼,或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无过错要求离职,是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30天提前通知单位,并且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进行任何补偿的。
  
  
  
  
总结: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离婚后起诉抚养权的被告是谁?
      父母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该抚养义务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即便是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了,对于孩子也依然有抚养义务,但是一般夫妻离婚后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抚养孩子,......


·债权债务纠纷包括拖欠税费吗
      债权债务纠纷包括拖欠税费吗税费是国家在向某些特定的人,提供某种特定服务的同时,按照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同时税费和债权债务纠纷之间的基本关系也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债权债务纠纷包括拖欠......


·征地拆迁时,只能选择拆迁安置房怎么办?
      征地拆迁时,只能选择拆迁安置房怎么办?起诉或者是进行行政复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如果只有一种方......


·商标异议答辩书是怎么样的?
      商标异议答辩书是怎么样的?一、简要说明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


·起诉子女抚养权变更法庭程序和时间是什么?
      在我国,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在一定程度生这反映了人们婚姻观念的理性化。另一方面,夫妻离婚也造成了许多家庭问题,比如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起诉子女抚养权变更法庭程序和时间是什么?为......


·一、卖房合同签了离婚房子怎么办?
      一、卖房合同签了离婚房子怎么办?离婚后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更名,具体申请更名流程如下:1、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