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批捕半年有放出来的吗?

  一、批捕半年有放出来的吗?正式批捕后,证据不足,可能再次退回补充侦查,每次退回补充侦查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二次,每次审查起诉时限最长均为一个半月。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以下决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对于被拘留的对象,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公安机关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在复议、复核期间,对于已经被拘留的对象,公安机关必须释放。人民检察院会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也是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是会做出不批捕的决定,同时人民检察院也是会向公安机关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即使被批捕后发现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是需要立即释放当事人的。
  
  
  
总结:一、批捕半年有放出来的吗?正式批捕后,证据不足,可能再次退回补充侦查,每次退回补充侦查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二次,每次审查起诉时限最长均为一个半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法挪用公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通常会有一定的流动资金,而公司内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可能会利用职务上的使利,将该款项挪作他用,这种行为被我们称之为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显然已经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都有哪些方面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都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一)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公司清算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引起其过......


·绑架罪未遂有些什么情形
      绑架罪未遂有些什么情形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2、行为人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


·有转账没写借条可以进行起诉吗
      有转账没写借条可以进行起诉吗可以起诉的,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即可。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


·个人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个人一房多卖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产商又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导致不能按期交房,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严重违约,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如果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合同法》第9......


·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
      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是指债权让与在让与人、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此种效力主要表现在: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


批捕半年有放出来的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