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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强奸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强奸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强奸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事项是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考虑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
  
  1、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3、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二、重处规定
  
  奸淫13至14周岁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合议庭(独任庭)对个案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二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现实生活当中在进行定罪量刑的时候,他是由法官在进行裁量的,虽然说刑法当中有非常确切的量刑的幅度,但是自由的裁量权还是由法官来进行定夺的,所以他需要根据具体的情节恶劣程度来进行,比如说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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