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随着经济发展的脚步加快,人们对于汽车的需求量增大,所以汽车增多了之后,自然会因为汽车的原因导致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发生事故就需要认定赔偿的项目以及相关的费用问题。
  
  
总结:一、交通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


·企业用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
      企业用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离婚的人数不断增多,离婚时产生的纠纷也发频繁发生,通常会为了分房产而争议不断,双方难以通过商议来解决,因此双方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来判决,在婚姻法中有关于房产的分割规定......


·一、未婚女方生子男方抚养标准是什么?
      一、未婚女方生子男方抚养标准是什么没有特别的法律责任。如果女方选择流产,男方要支付一半流产费用,如果女方选择生下来,男方要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没别的了。未婚先孕的双方当事人首先......


·现在我国法律有通奸罪么?
      目前我国法律有通奸罪么?中国《刑法》目前没有通奸罪这个罪名,《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不属于犯罪(罪刑法定),通奸属于违反道德的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的。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职员工伤的工资是以其基本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


一、交通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