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公证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公证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二、夫妻财产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夫妻签订的财产协议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很多人以为夫妻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夫妻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夫妻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好,慎重一点的话最好委托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办理夫妻财产公证,首先要求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同时夫妻双方必须是真实自愿进行共同财产公证,最后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不得有他人代为办理。办理财产公证,可以约定的财产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对公证的费用各个地方规定的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
  
  
  
总结: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公证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欠钱不还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法院如何强制执行?失信人员不还贷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一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必须出示实行申请报告,早已起效的裁定或判决,及起效证实等;二是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经......


·环评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吗?
      环评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吗?一、环评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吗?是不可以的;这个也没有绝对的看双方在招标文件中是否会提出。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


·哪些行为会被发现恶意抢注商标?
      一、哪些行为会被发现恶意抢注商标?被发现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


·构成诽谤罪怎么起诉呢?
      构成诽谤罪怎么起诉呢?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当当事人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在验收之后会支付一定的报酬,作为承揽人在他方拒付报酬时就会行使留置权,作为承揽人我们应该懂得如何去行使留置权,同时也应该注......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公证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