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审理民事案件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审理民事案件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一、审理民事案件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终止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一)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二)法律后果不伺。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三、民事诉讼的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每个案件都是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会因为案件的情节而发生变化,比如说中止或者是终止,不过在诉讼时效中止之后再恢复的情况下,诉讼时效需要重新进行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是要有法定的理由,否则不可以进行中断。
  
  
总结:审理民事案件中止的条件是什么一、审理民事案件中止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一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工程中专业工程承包能分包吗
      工程中专业工程承包能分包吗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担专业工程,但是提前是必须是相对应的工程。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3条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3条是怎样的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


·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吗?
      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吗?一、申请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必要性未成年人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目前,我国约有4亿多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健康茁壮成长,直接关系着每一......


·诈骗的资金返还要走程序多久
      一般来说,诈骗的资金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由银行协助执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要求,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要按照“依法溯源”的原则,及......


·保险报案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吗?
      保险报案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吗?一、保险报案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吗?是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二......


审理民事案件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