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中规定什么人可以当股东

  法律中规定什么人可以当股东1、参与公司设立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或出资的原始股东。凡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且实际认购出资的发起人,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其他人,均可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2、公司成立后的继受股东。继受股东是指在公司的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出资或股份的人,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后因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取得股东地位的人。3、公司成立后因公司增资而加入的新股东。公司增资可以通过向原股东筹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向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筹集。如果公司采取后一种方式增资,则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因其向公司的投资也成为公司的股东。二、公司如何变更股东公司变更股东,首先要把原来股东名下的股份转让给新股东,需要签订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然后拿着协议书和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对公司的章程也需要作相应的修改,听起来很复杂,那么具体的流程如何操作?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提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就完成了变更登记。公司在更换股东或者是股东股份变更的情况下,都是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变更的时候法人以及股东都要出席。公司的重大决策一定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因为在办理工商变更额时候,工商局会要股东大会的资料,没有资料不予办理。
  
  
  
总结:法律中规定什么人可以当股东1、参与公司设立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或出资的原始股东。凡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在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司法鉴定做不了的情况有哪些?
      当很多人面对矛盾跟纠纷的时候,都会选择走法律途径,当走法律途径时就需要做一些司法鉴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做司法鉴定的。面对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况就需要寻找其他的方法。为了避......


·拒执罪自诉单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我们国家形式案件通常情况下都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公诉程序第二种是自诉程序。通常情况下,自诉程序都是法律所规定的特殊的案件,当然也包括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一......


·职务侵占15万判多少年
      侵占他人财产15万,构成侵占罪,依法是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


·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
      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我们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债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关于债权转让有哪些相关规定呢?债权可以通过哪些形式进行转让呢?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


·导致别人离婚是不是该赔偿
      导致别人离婚是不是该赔偿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
      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一、违约金怎么定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


法律中规定什么人可以当股东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