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需要出庭作证

  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需要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个人认为,具体个案中需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另外,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二、证人作证后能否旁听就法律的规定而言,证人是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的。但在作证结束后能否旁听庭审,法度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旁听庭审,法律规定是由审判法官决定的问题,因此如果法官认为您不能属旁听,则不能旁听。此外,证人不能旁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证人出庭作证,肯定就会耽搁自己的工作,进而造成一定的损失,需要对证人出征的费用做出一定的补偿。虽然《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均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如何计算和缴纳没有规定,但是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而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总结: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需要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酒驾血液司法鉴定书多久可以出具
      酒驾血液司法鉴定书多久可以出具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需检验事故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误工费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受伤
      误工费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受伤,导致不能工作,在养伤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费。误工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各地区经济条件的不同补偿金额也相同,但他们都有一样的法律依据。那么误工费补偿依据是什么呢......


·可以和有精神病的配偶提离婚吗
      可以和有精神病的配偶提离婚吗《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转国有的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转国有的吗?集体土地使用证实可以转成国有的。具体的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


·监外执行是否计算刑期?
      监外执行是否计算刑期?一、监外执行是否计算刑期?1、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去哪里办理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去哪里办理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


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需要出庭作证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