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区别是什么?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区别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区别是什么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上面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区别,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适用继承法的相关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1、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2、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3、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4、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5、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1、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2、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3、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有遗产需要继承的时候,需要在两个月之内进行确定是否需要继承,如果两个月之内并没有的表态,那么会被默认为放弃继承。继承权是个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进行享有,也可以进行放弃,但是一旦放弃不可以要回。
  
  
总结: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区别是什么一、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区别是什么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规定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规定是什么?工伤的认定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事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身体损失,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而工伤认......


·当事人放火罪有犯罪预备吗
      一,当事人放火罪有犯罪预备吗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


·企业拆迁需要请律师吗
      企业拆迁需要请律师吗说到企业拆迁的问题,和房屋拆迁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在进行拆迁的过程中,往往会容易引起一些纠纷,很多企业也对于拆迁的时候,是否需要请律师存在一定的疑惑和问题。那......


·国企购买资产流程
      国企购买的基本流程为:明确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收购战略;成立收购小组;选择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享有代位求偿权。所以车辆损失可以申请代为赔偿,而人员受伤不能享有代为追偿权的。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


·轻伤害最低判几个月时间?
      轻伤害最低判几个月时间?轻伤害最低判几个月时间并没有统一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最低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的,最低是处六个月。根......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区别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