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犯肖像权是民事违法行为吗?

  侵犯肖像权是民事违法行为吗?
  
  一、侵犯肖像权是民事违法行为吗?
  
  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
  
  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这此行驶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从规定侵犯肖像权的法律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这类行为并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其只是对受害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这种损害还不至于需要用《刑法》进行评价,因此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是违法犯罪行为。侵权人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三、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1、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
  
  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
  
  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四、侵害肖像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综上所述,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是违法犯罪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不是承担刑事责任,侵犯肖像权是指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侵害肖像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
  
  
总结:侵犯肖像权是民事违法行为吗?一、侵犯肖像权是民事违法行为吗?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肇事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肇事主次责任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肇事主次责任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


·交通人伤事故保险赔偿期限
      交通人伤事故保险赔偿期限,一般是两年。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


·走私汽车如何判
      走私汽车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定罪处罚:1、走私汽车为全新车。由于国家并不禁止进口全新汽车,所以,走私全新汽车按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2、走私汽车为旧车。按照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


·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如果经营的业务都是跟金融服务行业有关的话,那么在我国统一将其称之为金融机构,提到正规的金融机构我们都知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投资等这些,现在市场上的金融机构五花八门,如果对......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在我们进行股东会议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否则就有可能会导致结果是无效的。那么,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


·上海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具体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工伤是需要去相关的医院部门鉴定的。关于工伤的鉴定标准我国有着具体的标准规定,但是全国的各省市地区的具体有关规定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那么我们就以上海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为例......


侵犯肖像权是民事违法行为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