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驰名商标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驰名商标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5号令,公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该令对《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了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如下:(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它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二、按规定提交材料后就能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吗?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按规定提交材料是必须的、必要的法定要求。至于提交材料后能否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特别指出,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申请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其中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成立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其成员由司局级领导组成。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复审;并及时将经复审拟认定的驰名商标,报总局局长办公会议核审。总局局长办公会对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核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宣传工作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和其他因素。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承办案件的人民法院均可作出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的认定结论。
总结:申请驰名商标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5号令,公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二手房收房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收房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二手房收房注意事项:告知电表状况。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电费账单收......
·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另外,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是可以请求医疗机构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对该起事故中的责任进行认定,再根据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1、主贷、次贷有讲究
1、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
·死刑犯怎样才能改判成死缓
死刑是剥夺生命的刑罚,也是在所有的刑罚体系中最重的刑罚处罚。犯罪分子一旦被判处死刑,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将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不过,在某些条件下,死刑犯是可以改判死缓的,具体来说,死刑......
申请驰名商标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