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案件回避时间申请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案件回避时间申请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 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二、行政案件中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袭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知长道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三、行政知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道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权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不管是行政还是民事案件,如果需要审判人员回避的话,都应该在法定时间内递交回避申请书,当然了,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案件的判决结果是公正的,通常不需要当事人递交回避申请书,自己也就主动避嫌了。
  
  
  
总结:行政案件回避时间申请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进行法律、道德教育。《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道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


·什么是企业跨国并购文化整合?
      什么是企业跨国并购文化整合?一、什么是企业文化整合?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体团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范的......


·专利检索分析报告常用的有哪些?
      专利检索分析报告常用的有哪些?(一)、可专利性检索分析报告也称作新颖性检索或查新,常用于专利申请前的检索,代理人和专利工程师自己对于申请方案的检索分析,有时能够从整体上评估能否授权,但......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特点有哪些?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在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经过多次会议的通过,该条列公布以来,影响了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以及使各项诉讼活动的开展能够更加公平,公正,在管......


·破产清算股东权益规定是什么
      破产清算股东权益规定是什么公司发展如果无法盈利一直亏损的话,自然会选择宣告破产,因为股东无法从中获取利益而且市场没有前景,没有人会愿意为这些企业花钱运营。但是企业申请破产的话,很多......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时间需要多久?
      公司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一类主要构成部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和大的作用。公司的法人股东作为公司一类比较重要的人群,我国相关法律在变更时都有男写具体的要求呢。下面我们就公司法人股东......


行政案件回避时间申请是怎么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