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

  一、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
  
  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强制执行,法律强制执行应满足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二)生效法律文书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遗产继承纠纷属于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对于人民法院来讲,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不存在着不能强制执行的情形,而且人民法院执行的是遗产,也不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类似于遗产由其他人共同继承的,某些人却霸占在个人名下的,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
  
  
总结:一、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强制执行,法律强制执行应满足的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骗取国家项目资金属于犯什么罪
      诈骗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


·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释义
      商业秘密众所周知对于企业或者单位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假如出现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会带来重大的损失,还会破坏整个商业市场和商业市场的秩序。那么具体到哪些行为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呢?如果企业或个......


·如果贩毒三年可以减刑吗?
      一、如果贩毒三年可以减刑吗?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


·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1、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


·离婚后的拆迁赔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的拆迁赔偿规定是什么?离婚后所获得的拆迁赔偿的款项仅仅是属于个人所有,不会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


·劳动关系的确立标准是什么
      和企业劳动关系确立的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否则后续出现劳动关系纠纷的话,我们就无法直接证明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需要通过一些其他的方式,花费一些时间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如......


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