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协商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协商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公司单方面通知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是口头通知,不是书面通知, 这个是否拥有法律效应,那么通知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相信朋友们在生活中也遇到过这种难题,下面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协商解除合同是否要通知
  
  协商解除合同的唯一条件是双方达成解除的合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无条件地解除。双方协议行为不需要通知,因为通知是单方的告知行为。达成协议本身就包含了双方的合意,没有必要再行告知。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四种情形:
  
  1、协商解除;
  
  2、过失性辞退;
  
  3、无过失性辞退;
  
  4、裁员。
  
  三、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的相关表述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段文字的含义有两点,第一,“可以解除”在法律用语上是指“有权解除”,而不是“当然解除”,即单位具有了解除或不解除的选择权,单位选择解除的,必须作出解除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劳动合同履行截止的效果。单位不作通知,则解除机制没有启动,原劳动合同没有理由中断,只能继续履行。
  
  在最高人民法院一个答复中,也间接地确认了过失性辞退需要通知的态度。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过失性辞退,笔者注)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第二,法律并没有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照无过失辞退条款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在过失性辞退中,是没有通知形式的要求的。即口头通知亦可。但口头通知需要有证据证明确曾通知,否则如果劳动者否认曾经通知过,审判中只能视为没有通知,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中断,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四、无过失性辞退
  
  无过失性辞退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医疗期满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的相关的表述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想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则必须通知,并且要以书面形式。单位希望多付一个月工资而立即解除的,也需要通知,理由同上,即使存在法条列举的情形时,也不是当然解除,而是有权解除,权利的行使需要作出意思表示,告知对方。
  
  五、裁员
  
  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向每个被裁劳动者发出通知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中关于程序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没有向被裁劳动者发出通知的要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规定的裁员程序中,也没有这样的要求,而是规定将裁员方案(包括裁员名单、时间、步骤)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后正式公布。这本身就是一种告知方式,因此,可以认定,在裁员时,不需要再向被裁劳动者发出通知。
  
  从上文整体来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裁员也不需要通知,但需要提前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过失性和非过失性辞退都需要通知。那么通知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请您根据以上所说要适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希望真的能够帮助到您。
  
  
总结:协商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公司单方面通知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是口头通知,不是书面通知,这个是否拥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签劳动合同一定要交社保吗?
      一、签劳动合同一定要交社保吗?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


·窝藏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


·一、醉驾一律入刑吗?
      一、醉驾一律入刑吗?根据最新规定,醉驾并不是一律入刑,下列醉驾情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1、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


·工伤私了好还是鉴定好?
      工伤私了好还是鉴定好?结果实际而定,私了可以自由协商。走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7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


·土地使用权70年如何算?
      土地使用权70年如何算?土地使用权70年应当从使用之日起开始往后计算70年的时间,当然是可以进行续期的,但续期不是免费的,而是要补交续期时段内的地价。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测算,这处建筑面积达......


·如何立遗嘱把财产给国家?
      如何立遗嘱把财产给国家?一、如何立遗嘱把财产给国家?立遗嘱把财产给国家可以按照遗嘱有效的基本要求,写清楚接受主体为国家,即国家是遗嘱继承人。指明财产分配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


协商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