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公证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不需要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二、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公证虽然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如果您想要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那么首先需要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提供公证所需要的材料。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如果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买卖双方在主体适格,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产生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因而不要公证,但是如果您想要增加合同的效力也可以进行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公证?首先需要双方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审查合格就行了,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
  
  
  
总结: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不需要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直销企业变更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需要增资的资料有哪些?
      一、直销企业变更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需要增资的资料有哪些?(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


·请问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在中国法律中,存在着有关不真正连带债务的问题,同时也存在连带债务的相关知识。那么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有......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不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遗赠扶养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听证吗?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听证吗?一、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听证吗?可以申请听证处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疑似病原携带者拒绝接受隔离承担的责任包括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家庭暴力离婚私人财产怎样分
      家庭暴力离婚私人财产怎样分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公证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