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一、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夫妻债务确认之诉的提起,需要遵守流程的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条款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的债务一般是由夫妻来进行共同承担,但如果涉及到是属于个人的债务,那么就会由个人来进行偿还,如果双方协商不好的话,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从而将债务移交给个人的一方,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总结: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一、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夫妻债务确认之诉的提起,需要遵守流程的规定。具体流程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可以是双方自愿变更,如果发生争议,可以起诉至法院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对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所有人民群众都是有权力亲自参与到其中的,而我们可以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渠道就是信息公开,因为现在有很多的行政管理行为都会通过网络上去征询民众对此......


·商标侵权行为的抗辩理由有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的抗辩理由有什么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公司不赔偿吗?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公司不赔偿吗一、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公司不赔偿吗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包括了什么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包括了什么(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


·如何分辨偷税漏税抗税骗税?
      如何分辨偷税漏税抗税骗税?1、偷税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纳......


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