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法定继承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5、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
四、遗产继承的原则有哪些?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其实法定继承人跟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是直系血亲关系和夫妻关系,表面上来看这些关系都是非常亲密的,但有些人为了继承遗产做法也有些不择手段,如果这样做失去继承权的同时,可能还要为此承担其他严重的法律后果。
总结: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一、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我们知道每个劳动者都有辞职的权利,其实辞职就相当于与单位解除
我们知道每个劳动者都有辞职的权利,其实辞职就相当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也不是说可以随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在这方面也是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到底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
·年新刑法轻伤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有时辨别不清轻伤和轻微伤有什么差别,在实践中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轻伤需要进行鉴定,那么2017年新刑法轻伤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刑法轻伤标准......
·持刀抢劫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持刀抢劫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一、持刀抢劫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持刀抢劫可能是违法行为,有可能是犯罪行为。一旦构成刑事犯罪,受到的处罚由《刑法》确定。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
·劳动关系仲裁没有证人也不一定不能进行仲裁以及相关的法律的申请
劳动关系仲裁没有证人也不一定不能进行仲裁以及相关的法律的申请,只是需要开具相关的证明,身份出示证明。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请劳动仲裁,是会有一定的效果。如果过程完成的够好,会有......
·一、孕期被辞退相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孕期被辞退相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有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
·在工地死亡不赔偿怎么办
在工地死亡不赔偿怎么办建议按照流程申请工伤鉴定,之后的赔偿金额可根据鉴定等级出来后才能确定,如果老板不能按时赔偿,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老板依旧不赔......
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