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入室抢劫跟室外抢劫

  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的手段来威胁物品持有人交出财务并且将财务带走的行为,根据不同的特点分为不同的抢劫罪类型,其中按照地点进行分类,就可以分为入室抢劫跟室外抢劫。这两种抢劫罪是怎么定义,又是怎么判刑的呢?
   一、入室抢劫与室外抢劫定义
  入室抢劫:入室抢劫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室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室”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为人进入了住宅院内,也应视为“入室抢劫”。
  入室抢劫的犯罪分子的入室行为,在实践中往往是到居民住宅破门撬锁,危害非常严重,这种入室行为本身就已构成本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由于抢劫罪的入室行为是其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的一部分,根据刑法处理牵连犯的一般原则,只以抢劫罪一罪从重处罚,不必再以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并罚。
  室外抢劫:在室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二、两者的犯罪处罚
  处罚的基本依据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室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我们的解答可以看出,入室抢劫跟室外抢劫唯一不同的就是地点,一个在室内一个在室外,但是虽然地点的不同,入室抢劫罪刑罚却比室外抢劫罪情节更加严重。入室抢劫罪是抢劫罪里的加重情节,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总结: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的手段来威胁物品持有人交出财务并且将财务带走的行为,根据不同的特点分为不同的抢劫罪类型,其中按照地点进行分类,就可以分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拘役能够保释么
      拘役,它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所犯罪行较轻,但又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那么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接......


·无证房拆了有补偿吗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其一、无证房如果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该无证房被拆除之后,应当给予补偿;其二、无证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则被拆除后不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济宁国家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济宁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济宁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


·湖北省石首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石首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石首市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绣林街道办事处、笔架山街道办事处。补偿标准:耕地:37940元/亩;菜地:41734元/亩;果园:41734元/亩;茶园:4173......


·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主动离职有补偿吗?
      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主动离职有补偿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主动离职没有补偿,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


入室抢劫跟室外抢劫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