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监狱里假释怎么办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监狱里假释怎么办理?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二、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三、假释的考验期限是多长?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我们国家如果要进行假释的话,那么是需要由检察机关提出相关的建议,然后才由法院来做出最终的决定,而且提出假释,必须要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来提出。经过审核考虑之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
总结:一、根据法律规定监狱里假释怎么办理?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老公醉驾可以离婚吗,规定是什么?
一、老公醉驾可以离婚吗,规定是什么?老公醉驾是否可以离婚的相关规定是:因一方犯罪并且危害较大或者刑期较长的,另一方起诉离婚是可以的;但因醉驾被拘役只是违法并非达到犯罪的程度,法院一......
·再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区别有哪些?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区别有哪些?1.职能上的区别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
·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吗?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学术界一直有争议,主要分为债权说和物权说。债权说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本质上是一种联产承包合同关系,土......
根据法律规定监狱里假释怎么办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