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起诉地必须在签订地点吗?

  合同起诉地必须在签订地点吗?
  
  一、合同起诉地必须在签订地点吗?
  
  合同起诉地并不一定在签订地点,有约定履行地按约定,或者按实际履行地。具体属于什么合同,决定起诉地,根据《民诉总则》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专。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属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各种不同的合同类型确定的起诉地是怎样的?
  
  1、 对于买卖合同来说,有约定管辖地的则按照约定的进行,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地的但约定了交货地点的,则按照交货地点为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2、 如果合同实际履行的地点和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不一样的,则按照实际履行的地点为管辖地;
  
  3、 承包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承包方的所在地;
  
  4、 租赁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租赁物所在地;
  
  5、 贸易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接受投资的一方的所在地;
  
  6、 如果是在交易场所之内的证券合同,则合同纠纷管辖地为交易场所;如果交易场所之外的证券合同,则按照付款方所在地确定管辖地;
  
  7、 保险合同纠纷:根据被告人的住所地、保险物的所在地为管辖地;如果保险物是运输物或者交通工具的,则按照被告人住所地或者该交通该工具的注册地、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为合同纠纷管辖地;
  
  8、 票据纠纷:根据票据的支付地、被告人的住所地确定管辖地。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记载的付款地址,如果票据上没有注明付款地址的,则按照付款人的住所地确定;
  
  9、 运输合同纠纷:根据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人的住所地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
  
  10、 不动产合同纠纷:根据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合同起诉地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确定起诉地,在提出起诉行为前,还需要按照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据,只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总结:合同起诉地必须在签订地点吗?一、合同起诉地必须在签订地点吗?合同起诉地并不一定在签订地点,有约定履行地按约定,或者按实际履行地。具体属于什么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啊?
      办房产证需要的手续有: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


·殴打残疾人算什么罪
      1、殴打的残疾人是家庭成员的,涉嫌虐待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标的额是诉讼请求额吗?
      标的额是诉讼请求额吗?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合同纠纷中,确定诉讼标的额直接关系到诉讼费用的计算,不管将来法院判决支持多少数额,诉讼费都不会发生变化,当然如果增加了诉讼......


·一、停工的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一、停工的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


·公安行政处罚罚款执行方式和期限如何规定?
      公安行政处罚罚款执行方式和期限如何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一直流传至今。规矩更好的约束人们的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我国法律在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们......


·诉讼时效中断次日起算是否合法?
      诉讼时效中断次日起算是否合法?诉讼时效中断次日起算是不合法的,因为这种时效中断它的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的经过诉讼时效的话,就已经全部归于无效的状态,应当来进行一个重新方面的计算,所以并......


合同起诉地必须在签订地点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