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仲裁程序及相关问题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及相关问题
一、集体仲裁的程序
第一步:提出申请并登记。
第二步:情况核实之后,相关单位会立案审理。若不予受理可选择直接起诉。
第三步:庭前调解。
第四步:调解成功后直接结案,若调解失败就进行开庭审理。
第五步:裁决结果宣布,若不服可再行上诉。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集体仲裁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doc)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doc)(参见《举证通知书》),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二) 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
最后我们还是要强调一下,申请仲裁之前一定要将所需的材料准备好,并且进行归类,因为集体仲裁过程较为复杂,牵扯到的程序也很多。然后运用上我们今天为您归纳的集体劳动仲裁程序及相关问题的知识,如果涉及的情况较复杂或者双方调节的过程不愉快,我们建议您还是请以为专业的律师出面谈判。
总结:集体劳动仲裁程序及相关问题一、集体仲裁的程序第一步:提出申请并登记。第二步:情况核实之后,相关单位会立案审理。若不予受理可选择直接起诉。第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退休后工伤复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退休后工伤复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费用自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
·无父母孩子监护人是谁
孩子没有父母监护的时候,应该按照以下顺序担任监护人:1.先由其配偶或者子女担任监护人。2.若没有配偶或者子女,则应先由其他近亲属进行抚养。民法典里规定的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有哪些?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前面说到,......
·向客户追讨货款时要注意什么
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比较多见。很多客户在货款销售完毕后会将货款归还给债权方,但是对于债权方的企业公司来说,如果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呢?作为债权方的企业公司,在向客户......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一)罪体主体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行为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行为是在招收公务员、学生......
·关于合同诈骗解释有哪些?
在一些日常外贸生意中,与他人建立贸易关系,需要签订贸易合同。但是随着有些人存在不正当的想法,在建立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欺骗,这样就构成了合同诈骗罪。那么,什么是合同诈骗,法律上关于合......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及相关问题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