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流程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二、交通事故车损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车辆登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车辆;
  
  3)购车及车辆购置税等费用证明;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
  
  6)事故现场及受损车辆的照片;
  
  7)与事故及事故车辆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交通事故中怎么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可见,车损鉴定也应该由交管部门委托鉴定机构,如果对方的机动车价格本身非常的昂贵,而自己又对交通事故负全部的责任,车损鉴定结论显示车辆损失是多少钱,肇事者就得赔偿多少钱。
  
  
总结:一、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流程是什么?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刑事赔偿复议期限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复议期限是怎样的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自复议决定......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协议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协议书的内容是怎样的?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对于20____年1月1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4500......


·非法同居犯法吗 后果是什么
      一、非法同居犯法吗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规定说婚前同居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只是误读。对于非法同居犯法吗?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二、非法同居会被处罚吗?非......


·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防止公民实施非法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系列的刑事法律规范,虽然这些法规的设定,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但是依旧有不少公民依旧触犯了刑事法律。对于那些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实质性......


·一、交通事故手指缺失评残?
      一、交通事故手指缺失评残有哪些标准四级伤残:双手掌缺失90%以上或双手掌完全丧失功能;双手十指完全缺失;五级伤残:双手掌缺失7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80%以上;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或双手十......


·怎么做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的流程:1、明确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2、填写表格等材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3、现场材料提交;4、领......


一、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流程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