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我国《民法典》(.1.1生效)第74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具体到个例上,相关规定并不清晰,在此法律我们将对您进行简单明了的介绍。一、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答案是肯定的。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作和掌握,具体到个例上,相关规定并不清晰。《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合同撤销权的法律性质及特征1、撤销权是基于债权的一种固有的法定权能。就如财产所有权依法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一样,债权的权能包括请求权,受偿权和债权保全请求权,债权保全请求权包含撤销权和代位权,债权保全制度是对债的担保制度和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的一项重要补充,是对合同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作为债权固有的法定权能,撤销权随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不随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而变,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债权人始终享有此种基于债权存在而产生的撤销权。2、撤销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债权,以明显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况下所行使的权利,效力及于原债权债务关系主体之外的与债务人发生关系的第三人,这是撤销权中行使主体的一项固有权能。从表面上看这种及于第三人的权利已不是合同法律关系,而是由原债权债务关系延伸的一种新的法律关系,但债权人的撤销权并不是对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也不是经债权人同意的权利变更,不是纯粹的形成权,而是一种以行使对债权人权利的管理权的一项请求权。3、撤销权是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的实体权利。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的情况下,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的权利,因此撤销权是债权人的一项实体权利,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行为的这项权利是对债权的有效保全,尽管此种请求权要以诉讼程序来实现,那只是诉讼作为请求权这一实体权利的程序保障而己。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的问题解读,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但是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作和掌握,如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建议拨打网站的咨询热线,向律师寻求帮助。
总结: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我国《民法典》(.1.1生效)第74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分居老公骚扰我怎么办
可以报警的,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双方已经离婚。那么一方的骚扰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涉嫌违法,另一方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
·二手房屋的买卖程序是怎样的
二手房屋的买卖程序是怎样的消费者应首先确定自己所需房子的基本条件,包括房子的户型、结构、面积、大概位置和心理承受价位等,然后依照以下步骤进行交易:(一)了解和寻找房源了解和寻......
·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比例法条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一定有一方或者多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造成人身伤害,那么交警部门就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一个赔偿责任的依据,为了划分在交通事故中主要或者次要事故的界定,国家有......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是对公民财产所有权的侵犯,同时要求必须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的,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而实践中了解清楚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
·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怎么处理
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怎么处理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入室盗窃本身就构成了盗窃罪,但是没偷到东西,属于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必要时要付行政处罚,但以数额......
·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吗?
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吗?依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依据这一精神的规定,如果原告在......
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