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要到婚姻登记地吗

  起诉离婚要到婚姻登记地吗?起诉离婚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回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答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三、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协议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地去办理,到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地都可以,但婚姻登记地没有审理离婚案件的权利,所以起诉离婚只能到法院去办理。在起诉离婚之前,原告一定要注意准备好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总结:起诉离婚要到婚姻登记地吗?起诉离婚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回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肇事逃逸被拘留是怎样的
      肇事逃逸被拘留是怎样的交通意外是任何一方都不愿遇到的事情,但是当事故发生时,肇事方第一时间应该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周围人群的帮助,以免错过拯救伤者的最佳时机,不应逃逸或者对伤者造成二......


·拐卖儿童罪现在有没有加重处罚的法定情形
      拐卖儿童罪现在有没有加重处罚的法定情形一、拐卖儿童罪现在有没有加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拐卖儿童罪现在有加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拐卖儿童,有8种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任何的案件中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个讲求证据的年代,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作为证据的,要想成为证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法律要求吗?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法律要求吗?上市公司股东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即持有股份的人或机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股东权利包括:1、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


·房子产权年限到了以后会自动续期吗?
      房子产权年限到了以后会自动续期吗?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肯定是更加省时省力的。而且多数人在决定要离婚的时候,诉讼离婚并不是第一要选择的离婚方式,如果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话,必须要以离婚......


起诉离婚要到婚姻登记地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