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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遗嘱见证程序有哪些?

  律师遗嘱见证程序有哪些?
  
  一、律师遗嘱见证程序有哪些?
  
  律师见证遗嘱程序
  
  (一)已经有遗嘱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二)没有遗嘱,需要委托后去见证立遗嘱过程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2、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3、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
  
  4、为立遗嘱人做笔录;
  
  5、回律师事务所作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二、律师见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遗嘱也要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所谓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
  
  三、立遗嘱人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法律规定,在无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见证的内容认定真实的根据,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应向律师事务所提出见证申请,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
  
  2、立遗嘱人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1)身份证明;
  
  (2) 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见证律师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律师为立遗嘱人制作谈话笔录,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见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4、 (1)立遗嘱人自书遗嘱的,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律师代书遗嘱的,代书遗嘱时,两个承办律师应在场见证,由其中一名律师代书。
  
  (3)代书完毕,代书律师必须向遗嘱人宣读;遗嘱人审阅全文至完整理解和无异议;代书律师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律师姓名;由遗嘱人、两律师签名。如遗嘱人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以按手印取代,由代书律师在其手印前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以上同时要求两律师不得与立遗嘱人有利害关系,否则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综上所述,见证立遗嘱,也要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律师见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直接以见证的内容认定真实的根据,律师代书遗嘱时,应当由两个承办律师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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